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位置:首页 > 合肥 > 指南 时间:2020-12-19
2020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算? 2020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备注: 综合所得收入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均为2020年度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为2019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扣除。 计算结果有三种: ①结果=0,无应退或应补税额; ②结果大于0,有应补税额; ③结果<0,有应退税额。 涉及到退税或者补税的人,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如果不想申请退税,可以不用进行年度汇算。 【小贴士】 1、什么是综合所得? 综合所得共包括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涉及其他所得吗?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仅汇算纳入其范围的四项所得,不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也不包括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3、年度汇算的“年度”怎么算? 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 日。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如,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19年的12月31 日,那么它就属于2019年度;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20年的1月1日,那么它就属于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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